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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案涉200多亿被查获 这种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2017-11-24 温哥华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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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中文网 www.cbeiji.com讯 】广东近日成功侦破一宗特大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元人民币。涉案人数过万,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线索:一个账户交易近亿元

消息来源于韶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11月22日的通报。


 据大洋网消息,6年前,一名珠海男子突然到韶关市某金融机构开设了一个账户,在头两年仅收到一名韶关市民的汇款。其后3年间,账户没有任何交易。但从去年开始,该账号一下子发生了121笔交易,资金总额近亿元。


这近亿元资金汇入后即被转入珠海,账户内基本无余额存在。如此反常的交易,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警方经侦部门经过近4个月侦查,侦破一宗特大地下钱庄案。


该犯罪团伙控制了非法虚假账户148个,涉案人员高达10000余名,遍及广东、湖南、福建、宁夏等全国20多个省份,涉案金额200多亿元。该案也是韶关警方经侦部门成功侦破的首宗地下钱庄案。



金融部门移交线索 引起警方重视

今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韶关中心支行移送一条可疑交易线索到韶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2011年8月15日,一个名叫钟某城的珠海人在韶关市某金融机构开设了一个账户,该账户从2011年至2012年期间,主要接受彭某等人的资金转入或现金存入。2013年至2015年期间,账户未发生任何交易,只是发生系统计息、扣取短信费、年费等。2016年发生了121笔交易,并且资金交易呈现快入快出的特点,涉及人民币9853.89万元。资金去向大多数是转出到珠海开户行内的客户或在珠海ATM取现,基本无余额沉淀。从种种迹象分析,该账户涉嫌地下钱庄交易。


接到线报后,韶关市公安局于8月16日将此案定为“8·16”非法经营案(地下钱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证,该账户开户至今专门用于接收韶关一名叫彭某的男子前往澳门涉赌资金转账。自2016年1月8日开始,彭某每次携人民币前往澳门赌博,先将赌资转入钟某城为其开立的转账账户,再由犯罪团伙多名成员通过多次转账将彭某的人民币赌资兑换成港币,在澳门交付给彭某赌博使用。


非法买入、窃取他人身份 开设148个账号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案是韶关市经侦部门成功侦破的首宗地下钱庄案,也是粤东西北地区侦破的罕见非法经营案件。在侦办此案的过程中,办案民警无先例可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专案组通过近4个月艰苦细致的侦查后发现,此案中,绝大多数汇兑都是通过在银行以不同人的名义开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银行流水和转账记录是该地下钱庄案件最重要的证据。


为了掩盖资金来源,该地下钱庄使用多人身份证开户,操纵者非法买入、窃取200多人的身份证件来开设虚假账户,属于典型的“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型”地下钱庄。从表面上看,境内的人民币留在境内,境外的外币也没有入境,但实际交易已经完成,这种“对敲型”地下钱庄,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由于该案涉及账户众多、涉案资金大、交易时间跨度久、涉及地域广,办案民警辗转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查询相关人员的银行开户资料、账户流水、银行办理业务凭证等材料。


该犯罪团伙控制了非法虚假账户148个,这些账户大都是在网上购买,或是盗用他人的身份证、身份信息开设。他们发生的“业务”遍及广东、湖南、福建、宁夏等全国20多个省份,涉案金额200多亿元。这伙不法分子通过“汇兑”港币和人民币的汇率变化,从中获取暴利数以千万元计。警方初步认为,他们私自进行资金结算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地下钱庄为“金字塔形”严密结构

警方经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地下钱庄规模庞大,涉案“客户”高达10000余名。如此庞大的涉案人数,都是些什么人?据办案人员透露,这些涉案人员有些可能通过地下钱庄逃避外汇监管进行赌博,也有可能涉及非法财产转移,甚至有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等,目前警方正在深入调查中。


办案民警说,由于地下钱庄是非正规的金融机构,资金安全很难有保证,通过地下钱庄换钱,血本无归的情况屡有发生。 


由于地下钱庄是团伙犯罪,其分工十分明确。民警在侦查中发现,钱庄中的头目一般使用假身份与最底层的“车手”打交道(“车手”指的是帮钱庄老板打工,去银行办理取现、存现和转账业务的人)。办案民警通过层层人员关系排查等艰苦细致的工作,才把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锁定。


另外,地下钱庄之间联系紧密相互帮助,构成小钱庄上有中钱庄,中钱庄上有大钱庄的金字塔形结构。为摸清这个专门从事地下钱庄活动的庞大网络,专案组往往需要集中精力突破其中的一个点后,进而才能摸清整个网络。在该案收网的侦查过程中,专案组即使对某一个地下钱庄的犯罪证据收集完整,也不急于破案,而是等待全部有关联的地下钱庄及其上游犯罪的证据都收集完整时,才一次性摧毁。


2017年11月9日,专案组在韶关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在珠海、茂名统一收网。行动中,专案组共捣毁地下钱庄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缴获涉案电脑、银行卡、账户U盾等作案工具一大批。查封冻结非法账户148个,冻结涉案资金3000多万元。至此,“8·16”非法经营案(地下钱庄)成功告破。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民警:地下钱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办案民警说,“8·16”非法经营案尽管被破,但还牵涉出上万条洗钱、非法经营外汇、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线索,案件正在深挖扩线中。从侦办该案中,也反映出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地下钱庄案件的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收取的手续费低、汇款时间快、汇款额上不封顶,而且不会过问资金来源去向。”地下钱庄与银行及其他一些合法金融机构相比,具有一定的诱惑性,尤其是对于一些资金来源有问题的人。


民警提醒,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一旦地下钱庄逃单、卷钱逃跑、“黑吃黑”的情况出现,将会给群众造成极大损失。


据中新网今年3月21日报道,广东省公安厅近日组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地警方开展代号为“飓风2号”的地下钱庄系列案件集中收网行动,破获案件20余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初步统计涉案金额460余亿元人民币。


中国《刑法》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即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轻者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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